从今年5月1日起,新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明确将垃圾分类纳入法治框架。国家住建部公示,到2020年底,先行先试的46个重点城市要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其他地级城市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以此为重要标志,我国城市文明建设正在步上新的台阶。
我国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是在吸取国外先行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早在几十年前,德国、日本、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就已经开始了垃圾分类的持久战。经过长达半个世纪的磨合,目前有些做法已经比较成熟并取得了良好效果。1993年,原建设部出台《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我国多次制定相关垃圾分类规则,陆续推进实施也已有20多年历史,但由于各种原因,我国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十分缓慢。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垃圾分类的法律体系不健全,对垃圾分类的标准和具体做法以及相应的奖惩措施没有明确规定。《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实施既是一个以法治推进垃圾分类的风向标,也为其他城市提供了可以借鉴的宝贵经验。
这是一场事关千门万户生活习惯的变革。生活垃圾分类,关系千家万户。从“一扔了之”到像整理自家衣柜一样打理垃圾,从自我方便到承担法定的垃圾分类责任,从法治强制推行到形成自觉行为,从传统习惯到主动走向现代文明,涉及人们思想观念、行为方式、生活习惯的改变,决不可能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必然需要克服一些困难和挑战。但为了山更青、水更绿、城市更美好,值得我们在这件事上付出努力。从长远来看,垃圾分类肯定会日渐深入人心,成为大家的一种生活习惯。
这是一场需要人人参与的文明行动。垃圾分类一小步,人民文明一大步。管好自家的垃圾桶,是中国社会走向现代文明的路途当中的一个必经节点,是新时代催生的一朵建设更加美好生活的文明之花。但它的成长茁壮、根深叶茂,同时也需要人人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付诸于实实在在的努力,人人从我做起,家家户户自觉自治,社区和居民包括企事业单位,都逐步养成“减量、循环、自觉、自治”的行为规范,人人都成为垃圾减量、分类、回收和利用的主力军、“绿水青山”的追梦人,这样才能卓有成效地汇聚起全社会的力量,“众手浇开”垃圾分类这朵社会“幸福花”。
这是一场对社会精细化管理能力的实质性测验。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志在长远的居民生活方式的转变,更是高质量发展阶段走向现代文明社会的标志事件。它看似很小很细很具体,却是对社会精细化治理能力的一场实质性演练,需要各方治理力量的协调配合。比如,如何理顺垃圾分类工作的环节及相互关系,做到分工细致、流程简化、条理缜密、管理有序;再如,如何把垃圾分类纳入社区自治内容,明确主体职责,充分调动公众和管理者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还有,垃圾分类责任人的区域组织管理如何区分,垃圾分类运行管理制度如何建立,垃圾分类方案如何科学制定,指导、引导、规范与监督如何实施等等,都是一些需要跟上研究并探索实践的新课题,都需要我们以足够的自信和投入提高精细化管理的水平,完成这场务必在末端落地的测验。
“垃圾是放错了位置的资源”。垃圾分类从根本上讲是一场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文明事业。这事举国推开后,不仅可以变废为宝、节省资源,更重要的是可以将有害物及时处理,防止次生污染发生,对改善环境大有裨益,是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一环。同时,其经济意义也是不可估量的。作为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的一部分,垃圾分类投放只是第一步,后续还包括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等多个环节,而不同的垃圾,其后续运输和处理,也将形成完全不同的产业链条。有业内专家预计,一旦垃圾分类实施,垃圾处理行业将很快形成万亿以上的市场规模。这既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也是一个城市管理能力和市民素质的综合体现。尤其要看到,眼下不仅北上广,全国三分之一以上的城市已深陷“垃圾围城”困局。发展越快,垃圾越多,垃圾堆正像日益逼近的高墙把城市空间越挤越窄,所以从源头减量入手,实施垃圾分类回收已是不得不为、刻不容缓,这是对我们全社会提出的新的时代要求。
要加大舆论宣传的力度。思想是行动的引擎。作为一项前景无限的幸福事业,要使其变成全体居民的自觉行动,离不开思想的引领。这当中舆论宣传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必须广泛开展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和倡导工作,阐明垃圾对社会生活造成的严重危害,宣传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使广大居民自觉树立起垃圾分类的观念和环保意识,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同时教会居民进行垃圾分类的知识,使垃圾分类逐渐成为大家的自觉行动和习惯性行为。日本作为全世界垃圾分类最严格、成效最好的国家之一,目前塑料垃圾中60%得到循环再利用,其特色是垃圾分类环保教育从幼儿园开始,长年累月宣传教育让垃圾分类制度在日本得以有效实施。这启示我们,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必须跟上。一方面,教育力度要加大,通过广泛宣传,讲清利害关系,培养居民分类意识;社区或物业管理部门定期对新来户上门指导或发放宣传册,让居民都知道如何进行垃圾分类。另一方面,应将粗放式处理变为细分式,从细微入手,抓难点抓重点,深入社区、居民点,点对点、人帮人予以示范引导,逐步养成垃圾分类的自觉习惯。
要奖罚分明、强势推动。人是在一定社会环境中生存的,客观存在对人的思想意识具有决定性作用。垃圾分类,既是文明行为,又是文化现象,表现着一定的价值取向。而这种文化现象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常常是人们相互影响的结果。人在心理上大都具有从众性、随他性,周围的多数人怎样说、怎样做,对个人具有极其重要的影响,正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从这个意义上说,在垃圾分类的推进过程中,奖罚分明是一个重要手段。一方面,要合理利用经济激励手段,通过信用奖惩、积分兑奖、评优奖励等措施形成正向引领效应,对垃圾分类者进行奖励,让民众树立起垃圾分类光荣的理念。另一方面,要对乱投垃圾者亮起“红灯”,惩罚混合排放,严惩偷排偷运,切实树立起垃圾排放成本意识。当条件成熟时,进一步实施垃圾排放费按类从量计费,激励公众自觉自愿地开展垃圾源头减量与分类。在上海徐姚村,村民们只要做好干湿垃圾的分类和定时投放,就能在绿色账户里获得一次积分,凭积分可换取油、盐、酱、醋等生活用品。这样看得见摸得着的回报,让村民进行垃圾分类的动力更足,有助于推动居民形成自觉自治的行为规范。
要多管齐下促进长效发展。当前,随着中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垃圾分类这一现代文明必备因素不会也不应该在中国社会缺席。要真正使得垃圾分类成为长效机制,不仅要“政府重视,财政投入,科技支撑,文化引领,民众参与”五手联动,更需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文化、教育等手段多管齐下,共同推进,以此实现全社会的绿色发展、循环发展、可持续发展。诸如,要完善垃圾分类的“链条”,建立相应的配套设施;要坚持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和执法监督计划;要重视发挥榜样的示范效应,推进垃圾分类区域由小到大、内容由简到繁和标准由粗到细;要创新体制和商业模式,重视利益的驱动作用,优化资源配置,融合垃圾资源化处理和产品生产;要完善垃圾物质利用的财政补贴机制,理顺物质利用流程及产业链,完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促进垃圾收运、回收、物质利用多元化和市场化;要加强垃圾分类及分类处理监管,通过督察、检查、抽查、巡查和审核审计等方法,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对进入垃圾处理行业的事业体和事件进行规范监督,等等。一个新事物的出现和成长,难免有这样那样的不足,但只要坚持问题导向,在探索创新中前进,在解决问题中前进,久久为功,一定会在扎实见效中持续发展。
垃圾分类这项工作做起来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需要全社会共同付出艰苦的努力。但我们应当坚信和自信,这是一件既能保护环境也能节约资源的美丽事业,并且,仅从今年举国上下众志成城、万众一心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并取得令全世界瞩目的伟大胜利来看,我们就有充分的理由和信心做成做好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