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松溪县梅口埠景区4A提升工程(景区重要节点景观改造文化提升项目、游客中心项目、叶巷旅游公厕项目、梅常路道路项目)二次 已由 松溪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松溪县梅口埠4A级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松发科〔2019〕审批86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松溪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多渠道筹措 ,招标人为 松溪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侨达建筑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工程建设地点: 松溪县郑墩镇梅口埠景区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控制价为9877270。1 、景区入口广场景观提升、历史风貌区景观提升、土主庙提升、新增码头、主次路口牌坊及地雕、周边绿化及其他基础设施等; 2 、 改扩建游客中心约 600 平方米; 3 、新建景区叶巷内旅游公厕一所; 4 、修缮梅常路并铺设彩色沥青。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1 、景区入口广场景观提升、历史风貌区景观提升、土主庙提升、新增码头、主次路口牌坊及地雕、周边绿化及其他基础设施等; 2 、 改扩建游客中心约 600 平方米; 3 、新建景区叶巷内旅游公厕一所; 4 、修缮梅常路并铺设彩色沥青。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专业注册建造师可承担单项工程合同额< 1000 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9877270.00 元; (暂列金额: 380000.00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5000.00元, 甲供材料费:0.00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6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 标段划分: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 、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的独立法人资格。 2 、没有被建设行政部门限制承接新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企业。 3 、根据闽建〔2016 〕 5 号、闽建建〔 2017 〕 16 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单位、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4 、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 ” 黑名单 ” 的建筑企业其投标为无效。 5 、根据建办市【 2019 】 5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 2019 】 22 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经取消,不作为有效投标人资格。 6 、根据《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 门审批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类别的企业资质证书,按照省厅《关于建 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 2020 〕 2 号)规定有效期延期至 2 021 年 12 月 31 日的,以及有效期于 2022 年内届满的,其有效期统一延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6-29 12:00:00至 2022-07-04 23:59:00 通过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www.enjoy5191.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开。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07-20 08:10:00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2-06-29 12:00:00至2022-07-19 17:3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80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银行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现金,年度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07-20 08:10:00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随行易交易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enjoy5191.com/) 上发布。
招标人: 松溪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南平市松溪县松源街道红旗街 233 号五楼 , 邮编: 353500
电子邮箱: 407907354@qq.com
电话: 18159972636 , 传真: /
联系人: 李玲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建省侨达建筑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南平市松溪县工农西路 317 号 , 邮编: 353500
电子邮箱: 50185865@qq.com
电话: 13860462516、18039703389 ,传真: /
联系人: 陈浙闽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s://www.enjoy5191.com/
联系电话: 40087051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松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松溪县红旗街 233 号
联系电话: 0599-232665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松溪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工农西路 325 号)
联系电话: 0599-2328755